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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绝句鉴赏] 对王力和现代语法学莫名其妙的否定可以休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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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3-5 20:27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, 于 2021-3-5 21:31 编辑

王力《诗词格律十讲》关于对仗所谓“两个一致”的论述:
   对仗首先要求句型的一致。例如杜诗首联“细草微风岸”,这是一个没有谓语的句子,必须找另一个没有谓语的句子(这里是“危樯独夜舟”)来对它。又如颈联“名岂文章著”,“著名”这个动宾结构被拆开放在一句的两头;对句是“官应老病休”,“休官”这个动宾结构也拆开放在一句的两头,才算对上了。又如钱诗颔联“竹怜新雨后,山爱夕阳时”,“竹怜”不是真正的主谓结构,“山爱”也不是真正的主谓结构,实际上是“怜新雨后的竹,爱夕阳时的山”,这样它们的句型就一致了。
   对仗要求词性相对,名词对名词,形容词对形容词,动词对动词,副词对副词,上文已经讲过了。此外还有三种特殊的对仗:第一是数目对,如“万里悲秋常坐客,百年多病独登台”;第二是颜色对,如“客路青山下,行舟绿水前”;第三是方位对,如“西山白雪三城戍,南浦清江万里桥”。
   名词还可以分为若干小类,如天文、时令、地理等。例如“星垂平野阔,月涌大江流”,“星”对“月”是天文对,“野”对“江”是地理对。又如“海日生残夜,江春入旧年”,“夜”和“年”是时令对。
   凡同一小类相对,词性一致,句型又一致,叫做工对(就是对得工整)。例如“青山横北郭,白水绕东城”,这是工对。邻类相对也算工对,例如“一去柴台连朔漠,独留青冢向黄昏”,“朔”(北方)对“黄”是方位对颜色;又如“海日生残夜,江春入旧年”,“日”对“春”是天文对时令。两种事物常常并提的,也算工对,例如“感时花溅泪,恨别鸟惊心”,“花”对“鸟”是工对;“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”,“人”对“马”是工对。有所谓借对,这里借用同音字为对,例如“西山白雪三城戍,南浦清江万里桥”,“白”对“清”是借对,因为“清”与“青”同音。
   凡五字句有四个字对得工整,也就算得工对。例如“星垂平野阔,月涌大江流”,虽然“阔”是形容词,“流”是动词,也算工对。又如“感时花溅泪,恨别鸟惊心”,虽然“时”与“别”不属于同一个小类,其余四字已经非常工整,也就不必再计较了。七字句有四、五个字对得工整,也就算得工对。例如“无边落木萧萧下,不尽长江滚滚来”,“边”是名词,“尽”是动词,似乎不对,但是“无”对“不”被认为工整,而“无”字后面必须跟名词,“不”字后面必须跟动词或形容词,只能做到这样了。   有一种对仗是句中自对而后两句相对。这样的对仗就只要求句中自对的工整,不再要求两句相对的工整,只要词类相对就行了。例如“海内风尘诸弟隔,天涯涕泪一身遥”,“风”对“尘”、“涕”对“泪”已经很工整,“风尘”对“涕泪”就可以从宽了。又如“惟将迟暮供多病,未有涓埃答圣朝”,“迟”与“暮”相对,“涓”与“埃”相对,两句相对就可以从宽了。
  过分追求对仗的工整会束缚思想。杰出的诗人能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。一般说来,晚唐的对仗比盛唐的对仗工整,但是晚唐的诗不及盛唐的诗的意境高超。可见片面地追求对仗的工整是不能达到写出好诗的目的的。

-----这里王力讲到好对联不一定工对。有什么错误?这与古代对仗理论有什么不同?古代虚实死活相对难道不是指词性相对?
        孙逐明的观点是很极端的。似乎只有否定了王力,才会建立起他的“古法对仗理论”。他说:
    “近几年我有缘仔细研究了古代对偶理论专著《缥缃对类》和《对类》之后,有了全新的认识:语法功能的对称根本不属于对偶修辞的“对称美”范畴,“两个一致”与古代优秀对偶创作实践的偏离已经达到了系统崩溃的程度;其大方向完全错了,用来指导对偶,无异于南辕北辙。”
-----他不仅否定了王力,而且否定了现代语法学。他的立论竟然全在于一篇古代小学对仗入门读物。说什么:作为写作对偶的形式法度而言,对类法已经足够了,语法功能的分析是完全多余的。
     难道你要让写对联的全去学这“
俚陋可笑”的、过时的“缥缃对类”吗?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5 21:24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人说:生硬照搬语法学对偶规则并将其绝对化神圣化,只会得出大量古代优秀对仗例句“不合格”的结论,用以指导当今的对联创作,也只会制造出大量毫无生气的死对,因为与汉语客观事实毫不相符的多余规则无端束缚了作者的手脚,窒息了作品的灵性。从这个角度讲,追寻并延续传统字类虚实对偶规则,对于拓展作者视野,解除因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而造成的自我封闭和自我束缚,从而迅速提高对联创作水平,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-----我认为:任何学问或真理“绝对化”“神圣化”都会得到荒谬的结果。问题发生在这些走极端的砖家身上,而不是王力和和现代语法学。运用现代科学和深入浅出的语言解释清联律,才是联界专家紧迫的责任,而不是倒退到学习古代的模糊的落后的词性理论“虚实死活”上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5 20:47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, 于 2021-3-5 21:03 编辑

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:“是编采对偶字句自一字至四字,各区门类,皆市井幛轴之词其首载习对歌之类,尤俚陋可资笑噱。隆虽佻荡不检,游谈无根。然其谬尚不至此,殆坊贾所托名也。”(缥,淡青色的帛;缃,浅黄色的帛。古时常用以作书囊或书衣,后因以“缥缃”为书卷的代称。缥缃对类,犹言按类编辑的对偶字句著作。)

《习对发蒙格式》——明 屠隆   缥缃对类  序言
凡入小学,教之识字,便教读得分明。每字各有四声,惟有潇宵爻豪尤候幽七韵,切之至第三声止,无第四声,余皆有之。第一声是平声,第二声、第三声、第四声皆是仄,故以平上去入别之。平字用仄字对,仄字用平字对,平仄不失。
又以虚实死活字教之。盖字之有形体者谓实,字之无形体者谓虚;似有而无者为半虚,似无而有者为半实。实者皆是死字,惟虚字则有死有活。死,谓其自然而然者,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。活,谓其使然而然者,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。虚字对虚字,实字对实字,半虚半实者亦然。
最是死字不可对以活字,活字不可对以死字。此而不审,则文理谬矣。

注:这便是孙逐明赖以立论的全部根据!
又有借用同音字,谓如澄清之“清”与青字近音,洪大之“洪”与红字近音,采色门借清洪字对黑白等字;又如增益之“益”与一字同音,参请之“参”与三字同音,复载之“载”与再字同音,数目门借益参载字对十百千万等字;又如爵禄之“爵”与雀字同音,公侯之“侯”与猴字同音,禽兽门借爵侯字对鸟兽虫鱼等字,谓之借对。
例又有引用周易卦名,毛诗篇名,虽不苦拘虚实,然不若亲切者为好。若夫以实字作虚字使,以死字作活字用,是作家有此活法,初学者未易悟此。今以虚实死活字分门析类,辑为对属,以便初学简阅云。
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3-6 10:06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《缥缃对类》从头至尾就是在归纳“一字的虚实属性,以及双音字组、三音字组和四音字组的虚实结构”。古代私塾教学生对对子,就是从短到长地训练学生掌握这几种基本虚实结构。熟悉了它们,根本不需要任何语法知识的帮助,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写出合格的对偶句来。
  也许有人问,既然古人对对子根本不考虑语法关系,可为什么实际创作中,“两个一致”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呢?原因很简单:
  第一,古代字类是意义的分类,而现代词类分类以语法功能为主,兼顾意义,且兼顾了意义的词语占有很大比例,因此古代字类一致时,必然连带出现部分词性一致的现象;范畴越小的工对,词性一致的可能性越大,如数目对主要是数词,颜色对主要是形容词,方位对主要是方位名词……〔请注意:“主要是”不等于“全部是”〕
  第二,“虚实结构”一致,同样也会连带出部分结构一致的现象,具体说:“双实、双活、双死”并列结构的可能性很大;“上实下活”和“上实下死”大都是主谓结构;“上活下实”大都是动宾结构;“上活下死”大都是动补结构;“上死下实”大都是定中结构,“上死下活”大都是状中结构。范畴越小的工对,结构一致的可能性越大,例如“通用门”的双虚死中,“南来北至第八”主要是状中结构,“人间世上第十一”主要是方位词组,“浑无仅有第十八”主要是状中结构……〔请注意:“主要是”不等于“全部是”〕
  换言之,“两个一致”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率,不过是“字类一致”和“虚实结构一致”的连带相应而已,前者是因,后者是果。作为写作对偶的形式法度而言,对类法已经足够了,语法功能的分析是完全多余的。(孙逐明)

-----虚实死活、半死半活、半实半虚之类,还不是在分析词性?本身用现代语法术语在解释虚实死活结构,却否定现代语法,自相矛盾的论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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