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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针叶林,

[绝句鉴赏] 理论不能脱离实际---驳独出心裁的“如观论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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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19 16:24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针叶林, 发表于 2021-8-19 16:11
王力这样称呼。我也愿意这样称呼。没有办法。
你懂什么叫格吗?什么叫“变格”?
你谁都不学,竟然把王 ...

我是说王士祯,他的诗论没有大清科考律效力大。

他在大清皇帝的眼中就是一个小学者。

请针先生不要篡改如观原话与原意。

点评

你所谓的“大清科考律”“沈宋律”是什么人?你能贴出原文、或者根据么?若贴不出,你这些“规定”只能叫“独出心裁的如观律”吧?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-8-20 16:09
发表于 2021-8-19 16:29:5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21-8-19 16:32 编辑

前两句针叶林说它们合律,后一句针叶林说是小拗。
全凭针叶林说了算。
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20 16:0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观 发表于 2021-8-19 16:24
我是说王士祯,他的诗论没有大清科考律效力大。

他在大清皇帝的眼中就是一个小学者。

你所谓的“大清科考律”“沈宋律”是什么?你能贴出原文、或者根据么?若贴不出,你这些“规定”只能叫“独出心裁的如观律”吧?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8-20 16:24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, 于 2021-8-21 15:13 编辑

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21-8-20 15:45 编辑


沈宋律体的前身就是律诗,律诗本身就要求粘对。并且正格在沈宋律产生之前其实就已经产生,同时,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在沈宋律体之前也有人提出。

沈宋律在此基础上做出了进一步规划。粘对是必守,还要求双数句平声收尾。除此之外,沈宋律吸收了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并明确规定了“平不令单”。

所以,除了守粘对与双数平声尾之外,沈宋律只守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与”平不令单“。正格只是沈宋律更完美的格式而并非是底线。

所以,违反了正格不被视为违反沈宋律。只有违反了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或”平不令单“才会被视为违反了沈宋律。

所以,依据沈宋律,正格之下产生了变格,变格的规则是必须守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与”平不令单“。凡是变正格而又不违此两条的都是变格。

仄平平仄仄,平仄仄平平,平平平仄平,平仄平平仄。平仄平平仄仄平、平仄平平平仄仄。等等。它的规则都是不违反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与”平不令单“,这些才是变格句。大清科考律便体现这一立场,除正格外只纳此变格入科考律。它体现的是沈宋律原旨,这说明大清皇帝睿智。

正格、变格之下,便是孤平拗格。仄平仄仄平平仄,夹平,违反平不令单,原则要进行本句拗救,成为仄平平仄平平仄,此时称为孤平拗格。

正格、变格之下,孤平拗格之下,便是小拗句。仄平仄仄平平仄,夹平,本句没有及时去救,违反平不令单,同时又违反孤平拗格,故此时被称为”小拗“。

正格、变格之下,孤平拗格之下,小拗之下,便是大拗。平平仄平平平仄,二四失替,此便是大拗。

以上方为沈宋律原旨,如观在此阐演,以正视听,望诸君明辨之。

-------如观没有根据、只凭自己想象制造出的“如观律”。毫无根据!如说“沈宋律体的前身就是律体”:沈宋是唐近体的定型者。唐近体的前身是永明体。永明体叫“律体”?
       还说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在沈宋律体之前也有人提出”,不能列出根据!
       说“仄平仄仄平平仄”是违背“平不令单”的孤平句,需要拗救,更是闭门造车的胡说!希望如观说话要有根据,不要信口开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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