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词”的概念之确立
欧阳炯的《花间集序》还提出了“诗客曲子词”的概念。这一概念的提出,在词话史乃至整个词学史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。它标志着词体的最终成立,标志着词这一诗歌样式,最终脱离它的母体而独立,成为与“诗”并列的一种文学体式。
历代话词者关于词的概念以及对于词的称呼,复杂多变。归纳起来,共有“词”“曲”“诗”三大类。唐五代词话中提及词体,起先是“曲”“词”“诗”混用,这反映了唐代歌曲尚未完全分化的现实。经过复杂的演变分化,词体渐渐从隋唐歌曲中脱颖而出,并至迟在晚唐五代时期,成为一种并列于古近体及杂言诗的新诗体。反映在相应的词学概念中,词体的名称,经过数百年的选择淘汰,终于在晚唐五代这一时期,定于以“词”为主,包括“曲”“诗”在内的名称系列。其中最为重要的,莫过于“诗客曲子词”这一名称。
称其为“词”,首先是指这种文体是文字信息的一种载体。古人对此虽无明确阐述,但有这一意思。所以,宋代以后,对于词体又有“句”(长短句)、“语”(语业)等称呼,并在宋末元初对“词”字有了“意内言外曰词”的文字学阐释。
音乐性是词的重要属性,从这一角度来说,词就是或起先就是文辞曲谱兼具的歌曲。自古以来,歌曲就有许多称呼或别名。从音乐角度称呼词,就有了一系列的名称。如有“曲”“乐”“歌”“谱”等系列,相互交叉,名目繁多。
“曲”之称,自古有之。在隋唐,曲指歌曲,包括其音乐、文字、舞蹈三方面,分别称之、统称之,均可曰曲。曲亦包括声诗、长短句词,统而言之,并无分别。此后词与声诗虽分道扬镳,但终宋金元之世,词仍可称之为曲。
综上所述,历代词话对于词的概念定义,可概括为“一种音乐性的诗体”。最简明贴切的说法,莫过于欧阳炯“诗客曲子词”这一称呼。“诗客”,是指其作者即作诗的文人学士而非唱曲卖艺的乐工伎女,是自抬身价的广告用语;“曲子”,是说明本集所收,皆可歌可唱、可供“竞富尊前”、“用资羽盖之欢”的歌曲;“词”,是指《花间》所集,同时又是文字作品,属于可流传万世的“文章”之列,与那些小曲小唱随风而逝不同。五代以后,“诗客”染指既多,“曲子”亦多托体长短句,“诗客”之“曲子”,遂成不争之共识,于是省略而简称“词”。
“曲子词”一名在此之后的宋金元词话中便不再出现,而为其简称“曲子”“曲”“词”和“乐府”“长短句”等代替。这倒是一个有趣的现象。对于这一现象,一个假设的解释是,在人们的心目中,“曲”“曲子”“词”实际上指的是同一种对象,曲就是词之曲谱,词就是配曲的文辞,既然曲、词等词语既能概括“曲子词”这一概念,又能在不同场合方便而有所侧重地指明所话对象是曲谱还是文辞,那么,“曲子词”这一不符合汉语双音词发展趋势而又同义反复的三字词,便自然地被淘汰了。
[摘自朱崇才《中国词话史》(修订本),江西教育出版社2023年8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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