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一鹗飞 于 2021-7-11 21:03 编辑
金首版数次邀请我当版主,我以为有责任来三条建议:
(1) 版主要以身作则。
像下边的帖子,也该在警告删除之例:
针叶林,: 只有你这种妖怪才认异国为故乡~
大眼怪: 你这个算不算骂人?
(2)卷入纠纷的版主要回避,不能滥用职权删帖禁言等,要让别的版主处理。
(3)我强烈反对无故或按个人喜好随意删网友的帖子。(本人从来不删除一般网友的帖子,只屏蔽删除过一个本坛高管的搅版的帖子). 如果觉得一个争论的帖子必须删除,要至少两个版主同意。还要告诉帖子本人删除的原因,如有辩解,最后由首版定夺。(政治犯规的帖子不在此例,那样的帖子网站自会介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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