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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所见》的如此改法好不好
批评使人进步先生的《这首《所见》究竟讽喻了什么》,曾经谈及这样一首习作:
所见
芸芸平仄爷,霸市卖芒鞋。
卅载无人管,乃成生死劫。
屏间交流中,批评使人进步先生尝试微调起句,并换了整个转结两句,原作遂成:
所见
纸间平仄爷,霸市卖芒鞋。
镇日无人问,唯余唾满街。
疑似社科院文研所某专家赞曰:“改得好!”
很显然,改稿气脉无疑更为畅通,起码不是一种失败的改法。但是,改稿与原作乃是立意高度完全不同的两首,侧重点也各异,原作开掘无疑更深。故此,若说改稿明显优于原作,倒也未必。窃以为,起承两句既有“平仄爷”“霸市”之基本设定,原作转句又点破“卅载无人管”之怪现状,然则结句“生死劫”似有更深层次的寄意。当然,“镇日无人问,唯余唾满街 ”也的确够瞧的了,同样令人唏嘘。
总之,二者相较,只能说各有千秋,原作咏的深沉,改作咏的顺畅。由于难以对原作者“知人论世”,只能这样大致猜测一下。未知列位方家以为然否?又有哪些真知灼见呢?
渴盼有理有据的反批评!毕竟唯有批评,才能使人进步嘛!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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