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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问:弟近日作诗,每不合温柔敦厚之旨,是否该自惕?
答:温柔敦厚,是诗教之旨,却不是诗之旨。梁萧纲曰:立身先须谨慎,为文且须放荡,放荡,便不温柔敦厚。可见古人亦明,温柔敦厚是作为立身第一教的诗教的宗旨,而非谓诗若文的宗旨。近人饶宗颐《澄心论萃》六七则云:“以道言,贵得中和,然以艺言,则不『悲』不足以动人。此道与艺之所以异趣。”也是认为诗旨与诗教之旨异趣。
二
问:诗的性质决定了它适合抒情,但诗歌一定要以抒情为主旨吗?佛门的禅诗如何算呢?
答:诗的定义无疑可以有两种思路,一种是就其内容着眼,一种是就其形式而论。这两种思路都不免偏颇。我以为,诗,不但要有诗的本质,也要有诗的形式。以前李荒芜说,旧诗在形式上是诗的,在内容上是散文的,新诗在形式上散文的,在内容上是诗的,这是光从他所理解的新旧诗的内容而言,是犯了第一种偏颇。诗与其他文体的最显著的区别,就是形式。否定掉形式的区别,诗和其他文体也就没有分别了。孔子说:鸟兽不可以同群,分群别处,无相夺伦,才是正道。而章太炎只从有韵无韵区分诗与非诗,“以广义言,凡有韵者,皆诗之流。……《百家姓》然,《医方歌诀》亦然。以工拙计,诗人或不为,亦不得谓非诗之流也。”(《答曹聚仁论白话诗》)这是第二种偏颇。把《百家姓》、《医方歌诀》也认作诗,这是对诗的亵渎。诗既要有诗的形式:韵律、节奏,也要有诗的内容。 荒芜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,便在于他揭示出古典诗词中有很大一部分,从内容上讲不是诗,而是散文。诗与散文,除了形式上的区别,在内容上也有区分。散文的情感,比诗更冲淡,反之,诗的情感,一定比散文更浓烈。故我一向认为,不但佛门的偈子不是诗(如菩提本无树,明镜亦非台之类),禅诗亦不是诗,王维的很多有禅意的作品,都只有诗的形式,却没有诗的内容。 你说,“诗的性质决定了它适合抒情,但诗歌一定要以抒情为主旨吗?”这一问题,我没办法与你讨论,因为我们的逻辑前提不一样。我认为,只有在内容上是抒情的文本才是诗,而你并不认同这样的逻辑前提。西方有《荷马史诗》,并不抒情,但史诗一词,原是翻译匠硬加在人家头上的,作不得数,我以为更恰当的翻译是《荷马弹词》。西方的poem,和中国的诗的概念也完全不同。“根情,苗言,华声,实义。”这是中国人对诗的最确切的定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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