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报
九门提督 发表于 2021-10-1 09:20 按照现代语法来说,以人借喻而已。
南方有佳木 发表于 2021-10-1 15:37 九门狡辩了,明明是你在感慨嘛。大大夫能屈能伸,知错就改,方显名士本色。首句确实不妥,改一下并不会丢面 ...
林之藻 发表于 2021-10-1 16:56 写的是国庆,不是个人生日,所感所慨还会产生岐义?
金筑子 发表于 2021-10-1 10:25 七十年来感慨深,-----这应该是作者经历过才感慨深。
九门提督 发表于 2021-10-1 18:08 这是以第一视角切入,与理论家那种平铺直叙不一样。看看第七句“吾”字,岂不是就明白了?思维方式固化了 ...
求是者 发表于 2021-10-1 18:36 你这几句律体韵文显而易见的最大败笔便是“吾”字之用,怎还当个优点说呢?若是示儿之类,当然可以那么用 ...
南方有佳木 发表于 2021-10-1 20:57 一针见血。
锦绣云溪 发表于 2021-10-1 16:00 七十岁后再发出来,并无不妥!
南方有佳木 发表于 2021-10-1 20:51 "七十年来感慨深"一一意思是:我观国朝七十年来的曲折经历感慨颇深"。本来也没错,但易误解。当金筑子提 ...
九门提督 发表于 2021-10-3 17:02 靠,还“恼羞成怒”,值当的吗?吟者之流,俺向来不屑一顾,其余所谓理论家们,俺也懒得搭理。
求是者 发表于 2021-10-3 17:13 相信你已认真看过12楼跟评,并已有所领悟。若非理屈词穷无言以对,又何必如此打肿脸充胖子呢? 根本不屑 ...
九门提督 发表于 2021-10-3 17:26 整天干磨牙,有意思吗?有真本事,拿自己的作品来说话多好。俺不是瞧不起尔等,是确实看不上——没有一位 ...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|手机版|小黑屋|中华诗词论坛
GMT+8, 2026-3-31 10:47
备案号:辽ICP备2022011476号 辽公网安备21130202000468号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