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考:
律诗专栏版规(试用) 一、律诗专栏是论坛一子版块,论坛的规章自然适合本版块; 二、本版是律诗专栏,不接受非律诗作品,如发现非律诗作品,版主有权移动到论坛相应版块。帖子分类中的“其它”仅限与律诗有关的活动或与律诗有关的文章,不包含律诗以外的其它诗词作品;帖子分类中的“文论”仅限与律诗有关的论文,“资料”仅限与律诗有关的资料; 三、本版是律诗专栏,故发表律诗作品在帖子分类中选择“五言”、“七言”即可,标题无须再标注“五律”、“七律”;标题中不用【】、[]等符号; 四、旧韵、新韵一视同仁,且无须标注;
五、写律诗、品律诗,就是继承弘扬我们的诗教:温柔敦厚; 六、讽喻,有底线;爱国,主旋律;作品思想健康,不偏激; 七、交流,本着相互尊重,与人为善,对作品不对人;攻讦、谩骂,使不得; 八、版主义务为诗友们服务,有做不到的,还请诗友们宽容; 九、律诗专栏是所有律诗诗友的,大家都要努力; 十、作品飘红、点精作为鼓励,目的是引导大家去观摩,不见得是最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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