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欧-德-绪 于 2023-10-10 14:22 编辑
假如有人声称,我读自己想读的诗,为自己读诗,想必不会招致异议。但若有人说,我按自己的意愿解诗,为自己解诗,会怎样呢?恐怕难免有质疑:难道为自己而无中生有、断章取义、曲解误解,都可以么?答案可能会让人难以接受:为自己解诗,天经地义。
美国哲学家理查德·罗蒂有一句名言,诠释者的作用就是“将文本锤打成符合自己目的形状”。⑴还有当代批评理论家认为,文本“只是一次‘野餐’会:作者带去语词,而由读者带去意义。”⑵这些新的诠释学观点,给人感觉不无偏激,但解读诗歌的事实往往如此。
举两个无中生有的解诗例子。曾几何时,“停车做爱枫林晚”传笑于网络。显然,这个谐音的搞笑跟杜牧《山行》诗意没有一丁点关系,但对于搞笑者来说,或正自鸣得意,而谁又能不让他自鸣得意呢?其实,谐音搞诗,唐人《中兴间气集》就留下故事。诗人刘长卿有阴重之疾(疝气,即小肠气),风流放诞的女诗人李冶见到他,就用陶渊明的诗句“山气日夕佳”问候他。刘长卿随即也以陶渊明诗句“众鸟欣有托”回复。一问一答,引得举座大笑。“山气”谐音“疝气”,女诗人是问他近来有没有发病。而疝气发作时,需用布兜托住阴囊,减轻疼痛。刘长卿的回答,“鸟”就成了梁山好汉常挂嘴边的“鸟”。⑶这样解陶诗,若陶公有知,是生气呢,还是也大笑呢?
至于为我所需而断章取义的解诗,就多得不可计数了。学者董治安先生说,人们在交往中引《诗》中章句来表情达意,“是春秋时代一种特殊的社会风气”。依董先生统计,《左传》《国语》称引诗三百,包括赋诗、歌诗等情况的记载,多达317条。⑷又据《左传》记载,古人有云:“赋诗断章,余取所求焉,恶识宗?”杨伯峻先生注释道:“春秋外交常以赋诗表意,赋者与听者各取所求,不顾本义,断章取义也。”⑸将诗句根据自己表达的需要来引用,完全不顾其本义是什么,正是应了现代西方学者锤打文本的那句话。再举个例子。张南庄《何典》中有一情节:“守到一深黄昏,六事鬼领着刘打鬼跑上大门来。那些抱牌做亲,坐床沿,做花烛许多俗套,是大概晓得的,不必说他。雌鬼又教活死人拜了晚老子,诸事周遍,方才收拾上床。正是春宵一刻值千金,那些翻云覆雨的勾当,果然被六事鬼料着,与活鬼大不相同。”⑹其中所引苏东坡名句“春宵一刻值千金”,说的全是编故事者的意思,而这般为我所需,摘句别解的勾当,也是尽人皆知,习以为常。再说个李白的诗例。“两岸猿声啼不住,轻舟已过万重山。”此李白快诗与“猿鸣三声泪沾裳”无涉,故历来注本皆不言猿啼之悲。但是,今人引用,状改革发展日新月异之势,两岸猿啼喻旧势力之悲鸣,难阻顺流东舟一日千里也。如此为我所用,可谓妙用乎?
对于整首诗,也是无一不可读出自己的意思。“国风好色而不淫,小雅怨诽而不乱”,⑺可作《诗经》官方定论看。但闻一多先生偏偏不信,他用自己完全赤裸的眼光去读,解出自己的结论:《诗经》“好色而淫,淫得厉害”。先生大作《诗经的性欲观》,立论在前,而后解读诗篇,自然是处处为自己的立论下笔。⑻再举些网络解诗的例子。有做视频者,用东北方言解诗,每解一诗,便成一个段子。如诗云:“我有茅屋三两间,依山傍水远尘烟。朝闻鸟雀林间唱,夜枕清风月下眠。”解者曰:“我啥时候能买上楼啊?操!”再如:“轻烟微雨入秋凉,又见秋风吹叶黄。万里归心云作客,满城秋色是他乡。”解者曰:“唉呀,又快回家扒苞米了。”又如:“二两花生酒一盅,闲庭独坐对秋风。举杯不问红尘事,饮尽浮生半世空。”解者曰:“年轻前少扯些犊子吧,别像我似的,现在喝酒啊,连菜都没有。”典型的为自己解诗,把自己解入了诗中。
新的诠释学观点支持为自己解诗,而这种新观点在人类阅读史上,早有进步观念为其奠基。十六世纪时,针对教宗垄断对《圣经》的诠释权利,有被称为“抗议教徒”者宣称:“人有权利来替自己解读上帝的话,无需见证人或中介者。”⑼解读的权利,就包含在阅读的权利中。“阅读,几乎就如同呼吸一般,是我们的基本功能。” ⑽换言之,阅读如同呼吸,都是天赋人权。确认这一点,无疑是历史的进步。广义的阅读权如此,读解诗歌自然也是如此。
人有权为自己解诗,意味着他人不能干涉。同时,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解读,但不能让他人闭嘴。清人金圣叹解唐诗、解杜甫、解《西厢》、解《水浒》,多独持己见,与众不同,既吸引众多粉丝,也招致痛骂。其后,金圣叹被清廷砍头,终于闭嘴,便有幸灾乐祸者云:“其终以笔墨贾祸也,宜哉!”⑾因为看不得他人有不同见解,恨不得封其嘴、灭其人,这种心理,应该是长期的专制社会容不得离经叛道的非议所造成。
人有为自己解诗的自由,但并非没有底线。恰如19世纪英国思想家穆勒所说:“个人的自由,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。”当你享有为自己解诗的自由时,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。宋乌台诗案中,宰相王珪将苏轼《桧》诗解成不臣反诗,差点坏了苏轼性命。⑿这样解诗,实是作恶,非恶制不能容也。
注释: ⑴转引自安贝托·艾柯等著、王宇根译:《诠释与过度诠释》,三联书店,1997年,第26页。 ⑵同上,第25页。 ⑶转引自施蛰存著:《唐诗百话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年,第310页。 ⑷转引自李有光著:《中国诗学多元解释思想研究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2014年,第250页。 ⑸杨伯峻著:《春秋左传注》,中华书局,1981年,第1145页。 ⑹张南庄著:《何典》,上海文艺出版社,2010年,第55页。 ⑺司马迁著:《史记》,中国友谊出版公司,1994年,第424页。 ⑻闻一多著:《闻一多全集·神话编·诗经编上》,湖北人民出版社,1993年,第169页。 ⑼阿尔维托曼古埃尔著、吴昌杰译:《阅读史》,商务印书馆,2002年,第63页。 ⑽同上,第7页。 ⑾见董含《三冈识略》,转引自王实甫原著、金圣叹批改、张国光校注:《金圣叹批本西厢记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年,第323页。 ⑿《宋史全文·卷十二下》:“元丰中,轼系御史狱。上本无意深罪之。宰臣王珪言苏轼有不臣意,因举轼《桧》诗‘根到九泉无曲处,世间唯有蛰龙知’之句对曰:‘陛下飞龙在天,而求之地下之蛰龙,非不臣而何?’上曰:‘彼自咏桧,何预朕事?’珪语塞,遂薄其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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